1、服務屆滿 30年教師 1人:吳佩芳教師(79.8.1 任職扣除留職停薪年資 1 年),80.8.1日初任教職。
2、服務屆滿 20年教師 3人:陳瑤成主任、王惠貞教師、張靜雯教師, 90.8.1 日初任教職。
3、上述符合受獎人員,請提供中文人名英譯,以護照拼法為主,並請於1月15日下班前告知人事室。
【說明:留職停薪年資須扣除(服兵役可計),私立學校或代理教師年資可計但須接續正式教師無中斷月份,若有錯誤(含已領過相同年屆)或遺漏者,請於 110 年 1 月 15 日前向人事室登記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