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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黃昱穎 - 輔導室 | 2026-04-17 | 點閱數: 94
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服務方案辦理。
二、為提供社會大眾知悉預防未滿 20 歲懷孕事件及宣導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社會資源,對於未滿 20 歲懷孕當事人相關服務及求助管道資訊,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置「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」( https://257085.sfaa.gov.tw/ )及未成
年懷孕諮詢專線( 0800-25-7085 ),另本局亦製作「孕路同行 守護未來」宣導單張,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、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、即時性諮詢管道。

 

  • 395070900Y0000000_0482548AA0C_ATTCH7.pdf
    1) 395070900Y0000000_0482548AA0C_ATTCH7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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